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赵芳 柳斌)近日,我市出台了新一轮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个人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全力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发展。
本次实施办法将贷款额度上限进一步提高,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担保贷款效率,人社、财政、银行等部门责任分工更加细化,压缩办理时限,确保贷款及贴息资金尽快惠及市场主体,降低融资成本,依托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经办系统,实现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提高“一网通办”审批效率。
据介绍,本此申请条件将放宽,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职工人数的占比由15%下降为10%,超过100人的企业由8%下降为5%。
另外,我市还鼓励有条件的区市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申请的2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及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原则上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前,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可向经办银行提出1次不超过1年的展期申请。
近年来,我市把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作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有力抓手,通过强化宣传、优化服务、互联互通多项举措形成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快,使用好,收回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创业担保贷款责任余额30亿余元,2023年度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约16.67亿元,直接扶持4000余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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