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印发通知,在全省实施新一轮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继续募集1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
通知明确,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及时兑现就业见习补贴和税收支持政策。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小企业,给予见习单位的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紧扣“六个一”就业见习工作体系,山东省集中打包推出一批示范性的高质量见习岗位,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举办一系列就业见习专项对接活动,搭建一个完善的见习供需对接平台,在按月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基础上对见习留用率高的单位结束见习工作后集中一次性发放差额补贴,对见习后未留用人员提供“一条龙”后续就业帮扶。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对接教育、科技、商务等部门,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抓好实施。依托各类科技项目、社会需求,积极引导省内优质中小微企业、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稳定开发、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见习的岗位。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见习需求,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通过见习尽早实现就业,确保实现募集岗位规模和组织见习人数的双提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