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 鹏 通讯员 李云明 报道
本报昌乐讯 日前,昌乐县检察院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全面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
在立足办案的同时,昌乐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教体局等八部门联合构建网格化线索发现机制,依托其他职能部门的网格设置,全面拓宽发现监护缺失的渠道,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有效督促“甩手家长”履职管教。会同县妇联、公安、教体局等20余个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引入青年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力量,针对不同观护帮教对象,积极参与制订个性化家庭教育方案。对发出的34位涉案未成年人构建“一案一档”,通过家庭探访、学校回访、社区走访的“三访制度”,及时跟踪评估“督促监护令”的实施效果。坚持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工作有机结合,实现督促监护成果的相互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