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入与市场准入工作衔接,切实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上市合格率,把好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第一道关口”,我市在5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整治分种植养殖环节和市场销售环节。种植养殖环节大力推行合格证制度,把好产地准出关;市场销售环节重点整治农批市场,落实入场查验、抽样检验和销售记录等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
与以往相比,此次整治措施有较多创新。一是实行驻场监管和半年检查制度。根据市场规模,每个农批市场驻场监管人员不少于2人。在市场内设立驻场监管办公室,5月10日前实现人员调配和入驻市场到位。在驻场监管的基础上,市级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每半年组织1次全市范围内的农批市场交叉互查,重点对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责任落实情况和相关制度坚持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市场自检能力或委托检测能力进行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一并限期整改。市级年度检查结果书面通报县级党委政府,驻场监管、“快检+互联网”、扫码追溯和定量抽检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县级政府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二是创新智慧监管。各农批市场快检室或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项目要涵盖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推行“快检+互联网”管理模式,市级市场监管智慧监管平台要与省级实现一体化对接,5月20日前在每个农批市场快检室、入场查验区和快检结果公示区加装摄像头,摄像头正对工作区域,实时监控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实现快检设备与智慧监管平台联通,实时上传检测数据。
三是实行量化抽检。对每个农批市场每月开展监督抽检50批次,抽检过程“先检查再抽检”。对市场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信息要及时进行追溯,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直接通报至产品溯源地同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及海关部门进行源头查处,查实涉嫌犯罪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接到通报的单位要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反馈至原通报部门。
四是推行扫码追溯。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组织入场销售者下载“山东菜场”APP,或通过自有系统指导各销售者录入主体信息,建立完整的入场销售者信息库。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全部实现入场与出场数量相对应,产品来源与批发去向的全程可追溯。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发现不合格产品后及时双向发送信息,向上下游生产经营者作出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