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季英德 通讯员孙玉阳 章国华1月-10月,山东省阳谷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5.8%,PM2.5浓度同比改善18%,优良天数同比增加58天,均居全市第一位。市控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阳谷县强化顶层设计,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主任,17名县级领导任副主任,36个部门单位和18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阳谷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分领域设置了9个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的专业委员会。同时,严格落实“河长制”“路长制”,有力推进流域和路域环境改善。
为强化考核问效,阳谷县将主要污染物削减、环境质量改善等污染防治攻坚成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分值设置占10%以上。出台《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约谈问责办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等文件。通过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更好地推动各级各部门真抓实干、担当作为。
阳谷县始终保持铁腕治污高压态势,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零容忍、全覆盖执法,用“绣花”功夫抓措施落实,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针对臭氧治理,阳谷县指导督促310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加大源头治理和全过程控制力度。46家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完成了催化燃烧升级改造。
鼓励74家加油站实行错时卸油加油制度,引导56家喷涂、印刷行业实行错时生产。督导42家商混、碎石企业完成提升改造。为33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134个摄像头,实时监控在线站房、排污口、危险废物贮存间等点位。在县城区布设20个空气微站点位,在县乡道路布设70个扬尘监控点位。
2020年以来,先后立案174起,处罚880万元,查封违法企业9家;开展公安、环保执法联勤联动15次,行政拘留4起,移送涉嫌犯罪2起。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523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6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