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桐 通讯员 王树平)今年以来,高唐县姜店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同助力脱贫攻坚相结合,弘扬中华民族孝善养老传统美德,重点针对农村贫困老人,开展孝善养老。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该镇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捐助、子女尽孝、自愿交纳、村级管理”的原则,村两委与贫困老人及其赡养人签订“孝善扶贫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义务;被赡养人每月按照100元或200元的标准,向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尽赡养义务,将孝善款以现金的形式交到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为更好地调动贫困老人子女缴纳积极性,根据子女缴纳金额,政府补贴缴纳金额的10%。贫困老人领取孝善金与其子女缴纳孝心款挂钩,按照110%比例领取(如子女缴100元,父母领取110元)。
据统计,全镇42户贫困老人的子女交纳赡养费本金69000余元,奖补6700余元,累计发放孝善养老金76000余元,让贫困老人享受到了孝善扶贫政策,切实解决了农村贫困老年人的养老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