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我市秋季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为9月25日至11月5日。在此期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同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
以乡镇管区为单位,建立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管理体系。重点时段,按照人均管理面积100亩左右的标准,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值守点,配备灭火应急设备,明确指定责任人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其中,将重点做好对作物集中连片种植区域的管控,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
根据《方案》,我市有关县市区将与外市相邻的县市区,市域内相邻的县、乡、村之间分别建立秸秆禁烧联动机制,签订边界秸秆禁烧联动协议,制定预防秸秆露天焚烧的联动应急预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联动协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确保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同时,各县市区将加强完善秸秆禁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在保障现有监控摄像头正常运行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新增摄像头位置,进一步提高秸秆在线监控的覆盖面积。并鼓励创新监管手段,综合采用无人机、物联网等技术,做到技防、人防相结合,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水平,实现对露天焚烧行为的实时高效管控。
在秸秆资源化利用方面,我市将广泛开辟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深度挖掘秸秆利用价值。推进秸秆粉碎还田利用、能源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堆肥还田等,并鼓励发展秸秆收、运、储和加工等利用合作组织、中介组织、配套服务组织和企业,探索建立有效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存及运输系统模式。 (据济宁晚报 记者 杨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