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全力支持创业就业和复工复产。潍坊市结合实际情况,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享受群体范围、贴息贷款额度、小微企业申请门槛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确保政策落地生效、惠及民生。
扩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享受群体范围。为应对疫情影响,在原有政策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14类人员基础上,从《通知》印发之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创办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平台就业人员以及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纳入支持范围。此外,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及残疾人,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提高贴息贷款额度。考虑到个人创业成本明显上升,将个人贷款额度由最高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对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含)3名合伙人贷款额度由最高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
降低小微企业申请门槛。为适应当前小微企业新招工有限的现状,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新招工人数占比要求。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调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调为8%,将有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调整贷款执行利率。按《通知》要求,由原来的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点100个基点,下降为不超过LPR+50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其中,低于一年期(含一年)的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参照一年期LPR确定;超过一年期的贷款,由借贷双方协商选择参照一年期或五年期LPR,并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财政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的实际利率按规定比例给予贴息。
简化审批程序。为提高贷款办理效率,推行电子化审批,逐步实行全程线上办理。逐步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人社部门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尽职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多审合一”,避免重复提交材料。要求人社部门资格审核压缩在7个工作日内,担保机构尽职调查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金融机构贷款受理至发放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确需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可适当延长。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