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落实照料护理服务机制,县民政局并下发《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将全县范围内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照失能、半失能、自理三个类别,分别按照不同需求分类施策落实照料护理服务。以“五有”工作目标落实照料护理服务。
有照护协议---全面签署县民政局统一格式的照料护理协议,明确镇(街)、照料护理人和特困人员的责任。全面推行照料服务卡上墙制度,供养人员信息四项基本内容(即:救助资金发放标准、生活自理能力、照料服务人、监督电话)统一填写,主动接受特困人员及社会监督。
有服务标准---制定明确照料服务内容,按照失能、半失能、自理三种类别,分别在居所卫生、个人清洁、饮食、用药、需就诊住院服务的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照料护理落实到位。
有定期探访---严格落实定期走访探视制度,完善定期走访探视记录台账。镇(街)干部每月不少于1次探视,及时了解协调解决分散供养人员的生活、照料、住房、安全、疾病治疗等方面的困难。
有动态管理---建立以特困人员满意度调查、邻里评价为主要方式的委托照料服务考核评估机制,每季度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居所安全管理和委托照料服务等情况考核评估1次。
有应急预案---为确保分散供养特困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快速、高效、有序的处置分散供养特困老人的应急情况,各镇(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镇(街)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急预案。
县民政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负责处理相关投诉和建议,及时查处公众和媒体发现揭露的问题。通过以上有效措施,确保我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居住环境稳步提升。
(杨淑芝 于海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