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廉政风险教育和宣传,提高社保经办人员风险意识。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对社保经办人员进行党纪国法、廉政风险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大家能够经常用职业道德的标准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进一步提高社保经办人员的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社保经办人员的政策法制观念。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办事,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为人民群众收好、管好、用好“养命钱”。
二是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在社会保险基金业务经办方面,规范业务办理,科学设置工作流程,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真正达到了既分工又协作的效果,各个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各业务岗位严格划分了工作权限,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程办理相关业务。每一项业务都必须由两人以上参与才能完成,每笔收入、支出都要经过至少三个股室审核,每个环节严格执行经办人签字,使内部控制切实达到了应有的监控效果。
三是建立流程控制制度。在财务会计控制方面,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实行内、外网分离办公,加强对社保票据、印章和银行账户的管理,网银密钥定期更换,网银支付经办、授权审核权限分离,增强社保基金支付安全性。在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中,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个险种的社保基金都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按险种分别建帐、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银行、财政部门的账务相符,从源头上杜绝基金的流失,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朱少杰 孝明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