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是继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重大制度创新。近年来,肥城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和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
一是土地确权先行先试,夯实“三权分置”基础。抓住2013年被列为国家第二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的有利时机,通过采取“影像调绘+实测结合”的办法,推行市、镇、村、农户、测绘公司五方联手,摸索出“一表、一图、一库、一证”的四步工作法,于2015年率先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通过省市两级验收。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土地有了“身份证”,农民吃上“定心丸”,从而为“三权分置”改革奠定了坚实有利基础。
二是流转体系健全完善,畅通“三权分置”渠道。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有偿、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土地流转机制,按照“提出申请、审核登记、洽谈流转(公开交易)、签定合同、鉴证归档”五步工作法,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项服务,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向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39.25万亩,占比49.2%;其中规模流转50亩以上的大户有1068户、流转土地23.7万亩,占全市土地流转面积的60.4%,有利推动了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转变,促进了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发展。
三是土地股份合作分红,激活“三权分置”要素。为了鼓励发展土地集约化经营,积极引导农民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组建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或以联合、租赁形式经营,使农户在享有保底租金的同时,还能拿到一定的分红收益。目前全市已登记注册土地股份合作社16家。汶阳镇浊北村抓住山东嘉泰苗木公司在本村投资建设种植基地的机遇,组建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全村1100余亩承包地统一流转入社,租赁给嘉泰苗木公司经营,年底按股分红村集体年增收36万元。
四是放活经营运行有序,发挥“三权分置”效用。立足放大改革效应,市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发放管理办法》,明确发放经营权证的条件、程序和所需要提交的清单资料,对流转面积超过60亩的经营主体和大户统一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金融行社,出台贷款办法和配套政策,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已对11个种植大户共2851亩土地发放了权证,为其抵押融资创造了条件,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三权”分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