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栖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颁发仪式在蛇窝泊镇东院头村举行。栖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柳林华,蛇窝泊镇党委副书记张春明,中国农业银行栖霞支行行长战可卫出席颁证仪式。
颁证仪式上,向东院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了栖霞市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并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颁发了股权证,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此以后有了法律地位,有了自己的“身份证”,不仅具有法人地位,还可以开设银行账户、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也标志着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突出成效,迈出了坚实步伐。
栖霞市是农业大市,953个村,20万农户,53万多农村人口。2017年,按照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在西城镇十里堡和贾家庄2个村深入扎实地开展了试点工作。2018年,在试点基础上,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早动手、早安排、早部署,强化配合联动,层层卡实责任,全面推行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就已基本结束。
据悉,当前栖霞市全域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之中,已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461家,占比48.37%。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栖霞市市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的“一号工程”,全市上下正紧扣市委、市政府的总体目标要求,坚持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以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确保群众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入社程序和产业发展,深入扎实地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完善产权交易体系,积极探索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经验,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切实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在改革中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