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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泉庄镇扎实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2018-05-24 17:38:51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本网讯 汛期来临,雷暴大风、强降雨天气随时都可能发生,将影响在建工程施工安全。为全面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按照省、市、县要求,泉庄镇5月23日上午组织召开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安全度汛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加防范 。

  一是压实安全度汛工作责任。乡建办要全面落实工程安全度汛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职责。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对工程安全度汛负总责,要与参建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度汛组织机构,明确执行人及相关责任。

  二是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安全度汛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汛期安全施工的各项具体措施,人员转移、撤离方案,配备必要的防汛器材和物资,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汛期施工现场管理。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组织对工地、宿营区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度汛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对于排查发现的山洪、滑坡、崩塌等灾害隐患,要加强监测、提前预警,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缺乏有效防范措施的危险区域,汛期要坚决停止在建工程施工。要密切关注极端降雨天气对施工重点部位的不利影响,及早进行防范,出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转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参建单位要强化防汛值班值守工作,加强防汛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雨情、水情、汛情、地质灾害等情况,根据情况及时做好施工安排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建工程主管部门要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存在隐患或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销号。要加大降雨期间检查频次,力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孙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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