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邓静通讯员卓伟王金鑫)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和市政府“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工作要求,日前,我市修订完善了《德州市文化惠民服务群众演出实施方案》,明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院团演出”的方式,于每年度4月至10月期间集中组织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文艺演出活动。目前,2018年度“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文艺演出活动已启动。
我市“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于2015年全面铺开实施,主要任务是以市级专业文艺院团“送演出下基层”为引领与补充,以各县市区各类文艺院团“送戏下乡”为主体,确保各县市区每年度实施的文化惠民演出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村。 2018年度市级文艺院团的演出任务目标为900场,由市京剧团、市歌舞团、市杂技团分赴各县市区乡镇驻地、较大的中心村(社区)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地进行“集中演出”和“晚场演出”。各县市区则各自制定“送戏下乡”演出场次计划。对村落比较密集的村居(社区),可采取“联村演出”方式,将“送戏下乡”演出安排在中心村(社区)。“联村演出”所覆盖村将本着就近集中原则,一般不超过3个行政村。文艺院团参演人数要求不低于20人,演出时长不低于90分钟;相对偏远、较为分散的小村,可采取“演出小分队”方式安排演出,参演人数不低于6人,演出时长不低于60分钟。
演出活动相关信息,会提前3天在承接演出的村居(社区或单位)及周边所覆盖村,通过喇叭广播、张贴海报、媒体信息发布等多种形式宣传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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