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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孙来彬)
近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核验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自3月下旬开始,在全市开展2018年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核验检查工作。
据悉,本次核验内容涉及七个方面。一是经营情况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二是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情况;三是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情况;四是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五是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情况;六是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七是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监督检查内容首先进行自查,并要及时向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各级人社部门将根据审核情况,对部分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同时,根据劳务派遣有关规定对单位提交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作为核准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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