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夏津县安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向全县198家烟花爆竹销售点集中发放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标志着夏津县2015年烟花爆竹销售点行政许可工作圆满完成。
夏津县安监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启动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的许可证发放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做好零售经营点的重新规划,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销售许可证。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行为。四是县安监局联系培训机构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确保人员及时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下一步,县安监局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销售点不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夏津县安监局 闫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