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倡树“为民审计”理念,市审计局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加强机关廉政建设,有效提升了审计质量。
坚持廉政谈话,加强日常管理
制定出台了《廉政谈话制度》,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审计工作纪律为标准,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两次;对新任职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分别由局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领导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对执行重要审计任务的工作人员,审前都要由分管领导进行廉政谈话。根据具体情况,除廉政工作谈话和任职廉政谈话外,针对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审计工作中有可能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分别由局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突出监督检查,规范审计行为
制定出台了《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报告制度》、《审计纪律、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监督检查制度》,要求审计组成立后,首先要学习《审计纪律》、《廉政准则》、《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审计组进点审计时,必须由纪检组随同进点,与被审单位一同学习审计纪律和审计人员守则,并发放《征求意见表》;在实施审计期间,要求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和“八不准”要求,不得接受宴请,纪检组不定期到被审计单位了解情况。
做好廉政回访,落实审计纪律
制定出台了《廉政回访制度》,在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组履行审计职责、执行审计纪律等情况进行回访,要求每年进行1-2次大规模回访,且回访面不低于当年审计项目的30%。为推动制度落实,审计回访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审计人员业绩评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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