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临沂3月9日讯 3月8日,临沂市药监局公布2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其中,费县的山东温和酒业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处罚。
临沂市药监局公布关于山东温和酒业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
近3万元不合格产品被销售一空
2017年12月份,费县食药监局办结一起白酒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涉案企业为山东温和酒业有限公司。但在查获时,该企业生产的不合格产品已全部流向市场并销售完毕。
从费县食药监局公布的处罚情况来看,销售完毕的质量不合格白酒金额高达27900元。经费县食药监局查获后,该不合格产品销售所得款项被没收,罚款13950元,同时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该批次产品。
目前,山东温和酒业有限公司已履行相关处罚决议。
据相关媒体报道,该公司曾在2016年被曝出保质期内白酒变“红酒”的问题。据媒体报道,临沂市民臧先生购买一箱温和酒,喝至最后一瓶时,发现酒瓶内暗红色的液体,酒瓶内壁上附着着暗红色的物质。经厂家质检科对包装盒进行检查后,初步鉴定为正品包装,但厂家表示此种情况下的酒不可能被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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