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也难以举证。联合事务律师所律师胡雪说,一般要经过行政或司法机关的调查,才可以确认“明知或应知”。如果真的发生纠纷,电商平台完全可以通过非自营、店中店等各种借口推脱责任。“叫消费者来举证,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电商不是“避风港” 谁来监管“店中店”?
“店中店”销售真假难辨,并非一家平台的问题。而在不断被曝光的造假售假手段面前,究竟谁该被彻查,由谁来进行彻查,却仍然是一个问号。
“将事前审查的责任完全赋予电商,这也很难实现。”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说,但电商平台应建立先行赔付的渠道,一有投诉帮助消费者维权,然后向第三方追偿。
专家们认为,电商对于店家“售假”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说,根据新消法,网购平台如果明知或者应知它销售的商品是虚假的,不采取措施去屏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曹磊同样表示,第三方商家应成为重点彻查对象,电商平台自营采购品类也不容忽略。不仅是平台要作为守门人把好“第一道关”,自查自纠,行政部门也应从交易记录、后台商家数据中查出端倪。“电商不能成为例外。”
专家建议,对于平台应分类管理。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说,以“店中店”为主的平台,相当于集贸市场,管理可以相对宽松;但自营为主“店中店”为辅的平台,相当于百货公司,应率先实现先行赔偿,才能增加它管控商家的动力。
业内人士介绍,平台对第三方店铺的监管不能只停留在入驻时期,而是应长期、定时进行。“毕竟消费者是信任某一个平台,平台应该在持续监管上负起责任。”曹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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