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志峰
煤炭价走低,兰州市民呼吁下调燃煤采暖费。然而,兰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却表示:“由于水、电、人工、运输等各类成本逐年上涨,燃煤供热价格与成本倒挂,燃煤供暖价格依然执行2012年的标准,目前还不具备下调条件。”对于该说法,不少市民不能理解。(10月12日《西部商报》)
煤炭价格涨了,采暖费跟着水涨船高,老百姓估计对此没有太大意见,毕竟成本提高了嘛。可是,为何煤炭连续几年下跌,采暖费却依然维持高位,并无任何松动?这等于抱了个“不哭的孩子”,却总能将高价进行到底。如果不是煤价降了,而是涨了,估计不用别人提醒,相关单位早就理直气壮要提高采暖价格了,并且会尽快达到目的。
当然,在市民的呼吁下、在媒体的追问下,相关单位也并非不闻不问,而是第一时间进行了回应,这一点还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他们给出的“水、电、人工、运输等各类成本逐年上涨”的理由,市民却并不买账。有细心的市民从人力、运输等方面算了一笔账,对其提出了质疑。相对于相关部门笼统的“成本上涨论”,市民算账时列出了一些数据,还是比较有说服力的。难道相关部门掌握的数据还不如普通市民多?是他们不屑于算这笔详细账,还是里边有不敢公开示人的地方?应该说,如今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越来越强,社会公共信息也越来越透明、获取的渠道越来越多,想糊弄人已经没那么容易了。
在价格的构成中,成本确实占了大头。也正因此,那些缺乏充分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业或准垄断行业,每当自身价格遭受公众质疑的时候,总喜欢祭出这个杀手锏,以此来为自己辩解。或许,某些行业的“成本”(比如运费、管理费用等)确实居高不下甚至“节节攀升”,但我们需要厘清的是,其一,所谓“成本”当中都包含了哪些组成部分,是否每一部分都合情合理?毋庸讳言的是,一些国企和垄断企业“管理费用”畸高的背后,存在把关不严甚至挥霍浪费等问题。这些灰色成本原本不该出现,更不该由消费者买单;其二,所谓“成本”是否准确?如果是自说自话,缺乏公开透明的公示,也缺乏第三方权威机构的科学测算和审计,其准确性和权威性无疑是难以服众的。
此前,山东潍坊召开了供暖价格下调听证会,每平方米下调2.3元,同时也掀开了北方城市供暖价格下调的序幕。随后,哈尔滨、大连、大庆相继召开听证会,对供暖价格进行下调。事实证明,供暖价格并非一定不能降低。《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采暖成本不能是一笔糊涂账,采暖价格的确定也不能让相关单位玩“一言堂”、“一口价”。详细公示成本、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才是决定供暖价格最科学、最合理,也最能得到全社会认可的定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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