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消息,去哪儿网发布《关于携程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的声明》,去哪儿称,对涉嫌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商务部举报,去哪儿网举报携程是依法行事。
事情起因是8月7日,去哪儿向商务部反垄断局递交文件,举报携程收购艺龙违法。对此,携程回应称战略投资艺龙后,仅为艺龙众多股东之一,是艺龙的少数股东,而去哪儿网的“无端举报及指责是该企业迫于经营压力所采取的非理性行为,希望去哪儿网能够依照法律程序提出合理诉求,而不是企图通过媒体对有关部门施压的非正常做法。”
以下是声明全文:
关于携程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的声明
去哪儿网一向遵守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行事。这其中,当然指的是既遵守实体法,也遵守程序法。
携程公开指称去哪儿网的举报,是企图通过媒体对有关部门施压的非正常做法,完全无法成立。事实上,是携程无视《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
根据公开可获得的信息,携程联合数家公司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市场,收购了艺龙控股股东Expedia公司全部持有的艺龙62.4%的股份,从而对艺龙实现控制,因此构成《反垄断法》界定的经营者集中,而且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营业额,已经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规定的申报标准,因此应当向中国商务部进行反垄断申报,在获得中国商务部批准决定之前,不得进行交割。
但是,去哪儿网注意到,在2015年6月2日商务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证实,商务部未收到携程等交易相关方提出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因此,该交易并未向商务部反垄断局申报,却已经交割,因此涉嫌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对此,《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办法”)第四条规定,对涉嫌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商务部举报。
上述法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也包括去哪儿网,所以我们是依法行事;携程不仅公然从事违法行为,还公开恶意猜测与挑拨,于情于理实属不该。任何公司都不能把国家法律当儿戏,不能藐视国家法律程序。
只要依法行事,任何经营决策我们都尊重,也可以在法律规则下展开竞争。
再者,关于携程声称将对去哪儿网的并购进行举报,我们作为守法公司不惧怕任何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共建法制国家。
特此声明。
去哪儿网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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