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山东    国内    社会    教育    旅游    房产    娱乐    企讯    女人    财经    科技    健康    家居  

 

 首页 > 资讯频道 > 国内 > 正文
   

国税总局:再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2019-03-13 14:03:37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国家税务总局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后,3月12日再度宣布取消15项主要涉及税收优惠办理的税务证明事项。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是2019年税收工作的主题,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是推进减税降费简明易行好操作的重要措施。此次公布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可有效为纳税人办理减、免、退税等相关事项增添便利,推进减税降费实打实、硬碰硬落地。

  据了解,此次公布取消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有5项属于原本需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例如办理减免车船税时,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纳税困难证明;办理资源税免予扣缴税款时,需提供从销售方取得的资源税管理证明等。其余10项是纳税人原本需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例如办理免征车船税时,需提供的车船产权证;办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相关税收减免时,需提供的退出现役证等。

  此次取消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不仅可为企业减负,而且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减轻了自然人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例如,取消办理房产继承免征个人所得税相关公证证明,取消残疾人、新能源车辆购置人办理有关税收减免时需提供的身份证明,等等。

  2018年底取消20项和此次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后,对不需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有些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予以替代,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证明等;有些可通过纳税人自行承诺的方式替代,如纳税困难证明等;多数可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如纳税人有关身份证明、机构证明或批准文件等。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一纸证明虽小,但关乎打通减税降费“最后一公里”,关乎便民利企“最后一厘米”,关乎纳税人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获得感。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之后,此次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充分体现了税务部门持续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的决心。

我来说说(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上一篇: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调整:优先考虑癌症及罕见病等用药
下一篇:新华时评:把减税降费这件大事办成办好
 
0
 
 
 
 
推荐资讯
临朐大樱桃:做好一份“甜蜜事业”
临朐大樱桃:做好一份
威海中心城区冬天灯展正在火热布置中
威海中心城区冬天灯展
用上黑科技 大樱桃寒天上市
用上黑科技 大樱桃寒天
“一勺米”聚“百家情”
“一勺米”聚“百家情
 
栏目最新
栏目热门
 
 
 
版权声明   |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频道招商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山东信息港 ings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