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过去先交罚款后上户口的做法正在发生变化。此前有媒体统计,我国13个省区市已明确提出,凭出生医学证明可落户,不以缴纳社会抚养费为前提。
南昌市一名户政工作人员表示,从去年开始,不管是第几胎都可以直接上户口,“我们的工作就是要给孩子一个身份,户口是对身份的管理,不能承载太多社会管理功能,对超计划生育的管理不应该到我们这里搭车。”
福建省公安厅提供的材料显示,福建省政府于2008年、2011年、2012年多次强调“办理户口登记不得把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前置条件”等。据统计,从2008年以来,福建共解决了历年出生未落户儿童落户数10万人。
家在福建龙岩的王燕在2013年生了二胎,她回忆道,此前按照“规矩”必须先缴罚款才能上户口,到2013年11月21日她给孩子上户口时,已可以直接上户。
但她也提到,有些人仍担心上户口后被计生“盯上”强制执行交社会抚养费,因此选择等待和观望。
这一说法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得到印证。大连市另一基层派出所的户政工作人员透露,现在给超生的孩子上户口时需“写个声明”,“内容大概就是申请给孩子报户口,孩子是二孩,具体到时候国家怎么处罚我们也不清楚,但将来国家肯定会有措施,你签了这个声明就得承担责任。”
福建省某县人口计生局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公安机关会给超生的孩子上户口,但派出所的户籍信息共享后,计生部门会跟进收取社会抚养费。
近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布,条例送审稿中提出统一征收标准,限制自由裁量权,拟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对比各地现行标准和统一后标准,各地超生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用将普遍减少。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杜鹏表示,对于超生者来说,现在从过去的不能报户口转变为可以报,接下来要考虑的则是能否真正打消这些人的顾虑,这需要政府做出明确表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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