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15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央行下发《关于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逐步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工作,以全面提升银行卡安全交易水平。
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IC卡上仍具有磁条介质,持卡人可使用IC介质在可受理金融IC卡的终端上完成支付,也可使用磁条介质在尚未完成金融IC卡受理改造的终端上完成支付。为避免由于产品成熟度不高,出现金融IC卡与其受理终端的技术兼容问题,导致持卡人不能完成交易的情况,明确在此种情况下受理卡片时仍可降级使用磁条介质完成交易,这被称之为金融IC卡降级交易。
《通知》就各商业银行关闭线下渠道金融IC卡降级交易提出了时间表。6月份起,将在上海、广州、成都、北京、贵阳、宁波等城市启动A T M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试点;8月份起,在湖北省、山西省、重庆市、福建省、安徽省、湖南省等省市启动PO S终端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试点;8月底前全国A T M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10月底前全国PO S终端关闭金融IC卡降级交易,各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实际于年底前关闭在其他线下渠道终端上的金融IC卡降级交易。《通知》同时要求各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应注重在移动金融和互联网支付等线上交易渠道推动基于金融IC卡芯片的交易方式,保障线上渠道交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