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恐怕是个历史性的任务。
近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接近上海国际集团人士处获悉,上海本地版省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牌照已经落定,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国资经营公司”)获得上海市政府批准,成为唯一拥有本地AMC牌照的机构。
上述消息已经在上海国资经营公司母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内部通报,并刊登于上海国际集团的内部刊物。据该刊物透露,上海市政府于2月24日下发了沪府[2014]18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批复》(下称《批复》)。
重任在肩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上海国资经营公司申请地方版AMC牌照的努力已近一年,《批复》正式下发意味着上海国资经营公司转入业务层面的准备。上海国资经营公司已经从业务人员、组织架构及制度规范方面着手准备,下一步即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洽谈。
不过,这恐怕是个“苦差事”,AMC的主要功能是接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而非此前上海国资经营公司擅长的产业不良资产处置。与地方版AMC功能相对应,上海国资经营公司主要是进行城商行的不良资产处置。
业内人士预计,上海国资经营公司很快将会迎来第一单银行不良资产业务,以超日债为例,上海银行即与超日太阳(2.59, 0.00, 0.00%)存在7500万元的借款纠纷。另外,上海银行还深陷无锡尚德逾6亿元债务泥潭。
上海国资经营公司与上海本地金融机构颇有渊源,曾被市场看作上海金融的“孵化器”,该公司至今仍拥有上海银行、上海农商行、国泰君安等上海本地重量级金融公司的股权。
上海国资经营公司是上海的老牌资产管理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旗下上海国有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已处置280亿元国有企业“不实资产”。
对接地方金融债务
上海国资经营公司这块AMC牌照是继江苏、浙江之后,第三块省级AMC牌照。与江苏、浙江两省不同的是,上海并没有通过新设的方式成立AMC公司,而是通过“授权”,让这家成立了十几年的老牌资产管理公司接牌。
统领地方版AMC的文件精神来自2012年2月财政部联合银监会下发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下称“财政部6号文”),这份文件提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收购、处置业务。
该文件把牌照的批准权限下放给地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可以内定牌照拥有者,财政部和银监会只须备案即可。
市场对财政部6号文解读为,是为本地城商行在前期地方债和一些冒进项目上的不良资产兜底,以期在更长的时间内寻找机会慢慢消化或“变废为宝”。
据知情人士透露,财政部6号文发文时,要求地方版AMC注册资本金需达到50亿元,上海国资经营公司注册资本金正好为50亿元。
此后这一硬性要求发生了改变。本报记者获得的银监会[2013]45号文,即《中国银监会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则降低了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规定地方AMC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但必须为实缴资本。
有业内人士认为,降低注册资本金要求很可能是考虑到全国各地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经验和水平差异较大,标准就低不就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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