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此外,国务院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有关法律。这是本届中央政府第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简政放权继续迈出坚实步伐。
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涉及24个部门,其中涉及项目较多的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和民航局等部门。本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两个特点:一是突出生产经营领域这个重点。把企业主体设立、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资本和资产处置等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审批事项作为取消和下放的重点,占这次取消和下放总量的1/2多。其他涉及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的和涉及个人各类从业资格的占近1/2。二是受益面进一步扩大。比如:取消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取消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审批、取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将交通运输部的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这些事项,社会关注度高,申报量和审批量大,取消和下放后受益面较广。
《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解读
工信部:
取消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受益面广。目前全国有2557家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其中2305家跨地区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按照取消前备案核准管理要求,至少会设立11525家分公司或子公司,办理71455个备案申请,因此,取消该项审批,企业将减少分支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降低办事成本。
电信资费涉及千家万户。工信部表示,取消电信业务资费审批,主要考虑通过市场竞争来进一步推动电信业务资费水平的下降,充分发挥市场“无形的手”对资费的调控作用,全面提高电信市场经济运行效率。
保监会:
截至2013年底,我国保险公估机构有320家,获得公估从业资格人员7.1万人。取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许可事项,将相关管理责任移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利于更好地释放市场活力,活跃金融市场。
下一步将适时修改《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规定》相关规定,明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工作,行业协会将制订相关配套制度,在资格考试、执业登记、考试系统等方面加强管理,确保政策顺利过渡,确保不会因为取消行政许可,降低准入标准,放松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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