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出生的王黎黎,原本是一个事业有成的女强人。可是,因为被省肿瘤医院误诊为癌症,她人生的航道大逆转。误诊 女强人“被癌症”
2008年4月11日,在单位的一次例行体检中,王黎黎被查出“左2前肋间显示条缩影”。经亲戚介绍,当年5月5日,王黎黎以“左肺占位”进入山东省肿瘤医院外三科,准备两天后手术。但之后王黎黎却被转入了放射六科,接受了36天的放化疗治疗。王黎黎说,放疗科主治大夫给她做了肺部穿刺,但是两次穿刺检查都没癌细胞。这时,全身骨扫描结果出来了,结果在左股骨看到有阴影。于是主治大夫断定为“肺癌骨转移”临床四期,即肺癌晚期。
记者在王黎黎提供的资料中发现,山东省肿瘤医院提供的2008年5月12日病理诊断报告单上,病理诊断为:(左肺穿刺活检)肺泡上皮不典型增生,没有任何癌细胞的痕迹,临床诊断为:肺癌。伤残 误诊导致身体残疾
在医院放化疗36天后,王黎黎不顾家人的劝说强行出院。出院后,她一边在济南市中心医院继续进行未完的化疗,一边拿着片子到各大医院会诊,几家医院均怀疑肿瘤医院的诊断。
由于大量放疗化疗,王黎黎的左腿与左侧肺部受到严重伤害。“腿里面穿上了钢钉,肺也出问题了,医生建议我切除左侧一叶肺以保障生命安全。”于是,王黎黎又进行了肺部切除手术。失去了一条腿和一页肺的王黎黎已办理了四级伤残证。
术后病理分析显示,王黎黎为细支气管肺泡癌早期,高密度分化(高密度分化意思是恶性程度最低),所有淋巴都没有转移。“这时距离去肿瘤医院已经近8个月,才是恶性程度最低的早期肺癌,我们都知道放化疗可以治癌也可以致癌,我怀疑经过肿瘤医院错误诊断和大量放化疗使身体变得极度虚弱,没有了免疫力,继而诱发了癌变,也就是继发性的癌症。”王黎黎说。维权 漫长的起诉路
2010年5月26日,王黎黎将山东省肿瘤医院诉讼至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对王黎黎做出鉴定结果,“山东省肿瘤医院对王黎黎的肺癌骨转移诊断是错误。医方对患者王黎黎予以放化疗治疗,使患者失去早期手术机会。”
2011年1月4日,槐荫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医院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王黎黎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种费用共69万元。2011年1月12日,王黎黎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山东省肿瘤医院认为自己不应该赔偿这么多,也提起上诉。
济南中院发回重审后,槐荫区人民法院先后在2011年10月31日、2012年1月17日和2012年6月7日三次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山东省肿瘤医院承担王黎黎申请的120万的60%比例赔偿,总计71万多元。
王黎黎认为,第一次法院明明判了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赔偿69万。这次同一家法院却判决医院只赔偿总费用的60%,自己为什么要承担40%的责任?她仍旧不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
王黎黎告诉记者,2012年3月23日,山东大舜司法鉴定所曾给她做过一次鉴定,结果为她因有后遗症、并发症的现实,司法鉴定机构认为每个月的治疗费用在2万元左右,为此她后续申请500多万元的赔偿费用。但是她在起诉山东省肿瘤医院时,法院让分阶段起诉。在第一个官司中,法院判赔她90多万元已经到位,但是这6年中,她光治疗费用已经花去260多万元。
一位法官曾介绍,医患官司中,需要司法鉴定的几率很高,而司法鉴定结果快的一两年出来,慢的三四年甚至更长。王黎黎说她就碰到了这样的情况,分阶段起诉,基本每次起诉都要做司法鉴定,而她前期已经在几家司法鉴定机构做过鉴定,每次再申请鉴定机构都退回材料,认为她是重复鉴定。记者发现,2010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22日、2014年7月9日和2014年7月24日,分别有4家鉴定机构退回了司法鉴定申请。
“打官司让我做鉴定,而司法鉴定机构又不给做,从申请到司法鉴定机构退回材料都需要等时间,而我身体等不起啊,我手里有司法鉴定机构的结果,已经认定医院诊疗是错误的,为什么还要让我再做鉴定?”王黎黎不解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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