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各地金融办的监管,对于地方股交所能否开展以及如何开展私募债业务,并没有全国统一的监管指引。”华南一位股交所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少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抱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想法,探索私募债发行,希望把市场做大,等全国性监管法规出来时,获得先发优势。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而且规模也比较小,大的机构投资者普遍不愿投。”一位券商固收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为降低投资门槛,目前业内一部分承销商的做法是通过合作方将产品对接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
除了招财宝之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京东的理财频道也在销售这种由地方股权交易所备案发行的企业私募债。
“分成多期发行,只是做到了形式上的合规。要被视为不同产品,产品发行人与投资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具有特殊性。”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债券法律人士对此分析称,私募债多期产品对应同一个募投项目,产品要素除发行日期外基本一致,由于产品之间无法做到法律关系之间的彼此独立,在合规性审查时需要将多只产品合并对待。
今年6月26日,证监会下发《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定位为“为其运营机构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内中小微企业私募证券的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并对私募债的发行、转让进行相关指引。
“过去都是让各地金融办去管,开展业务时虽然会向当地的金融监管部门征询意见,但各地的做法不太一样,今后这个市场的统一监管,如果方法和力度不当,可能会压缩地方股交所的创新空间。”前述华南股交所人士称。
而统一监管指引或将很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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