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600255)近日公告,两位自然人溢价收购控股股东恒鑫铜业7.91%股权。今年以来,经过减持、公司定增收购影视产业、转让股权后,恒鑫铜业目前持有的股份仅占总股本的5.94%,但仍为第一大股东。“飞尚系”此次转让股权的目的不免引起外界猜测。
两自然人溢价收购
鑫科材料公告显示,恒鑫铜业于7月7日分别与自然人梁焯贤和甘少林签署协议,以7元/股的价格向二人各转让7000万股,协议转让完成后,恒鑫铜业持有1.05亿股,占总股本的5.94%,仍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梁焯贤、甘少林的持股比例均为3.955%。
处于停牌中的鑫科材料停牌前报收于5.87元,较7元的转让价格低16.14%。资料显示,两位自然人均来自广西梧州市,详细信息、收购目的并未公布。恒鑫铜业表示,此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减持计划;两自然人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一致行动人。
此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经营是否会有影响?两位自然人持股比例合计超过7.91%,以后一旦联手,对控股股东的经营管理权是否会有影响?控股股东是否打算退出?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致电鑫科材料,证券部工作人员说:“两位自然人承诺不会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对大股东产生影响。转让后他们成为公司的股东,在今后公司管理中可以提出他们的意见。现在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还是最高的,以后会不会退出不清楚。”
控股股东持股仅占5.94%
今年以来,因恒鑫铜业减持、公司定增收购影视产业,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直线下降。
4月1日至4月2日,恒鑫铜业先是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546.02万股,4月2日、4月3日,又通过大宗交易以8.16元/股的价格分别减持3200万股和3050万股。3天时间,恒鑫铜业累计减持7796.02万股,占总股本的4.99%,累计套现金额约6.3亿元。
5月28日公司通过定增募集资金12.04亿元,用于收购西安梦舟100%的股权及补充公司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流动资金。定增完成后,恒鑫铜业持股下滑至总股本13.85%。此次转让完成后,持股比例仅剩5.94%。
值得注意的是,鑫科材料在5月27日收到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因“鑫科材料”异常交易案,证监会正在公司调查取证。对于目前调查结果,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还在调查之中,目前没有结果。”
“飞尚系”或在寻求新平台
据资料,芜湖飞尚持有恒鑫铜业49%的股权,飞尚集团持有芜湖飞尚90%的股权,控股人为李非列。飞尚集团在有色金属产业、钢铁产业、交通物流产业从事长期投资,在A股市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上市公司4家。身为“飞尚系”旗下龙头的鑫科材料,原先一直有资产注入预期,但公司对此已作出澄清。
本报曾报道过沙钢股份(002075)大股东股权转让一事,沙钢股份2月24日宣布,沙钢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作价每股5.29元,向李非文、刘振光等9位自然人转让其持有的8.69亿股,占总股本的55.12%,转让总价为45.96亿元。其中李非文受让1.13亿股,此次转让已在3月19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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