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针对目前新《消法》的规定,有法律人士认为,应该早日作出相应的细化准则,对其中模糊的概念作出具体规定,避免出现难以判定的情况。重庆泰和事务所律师梅映雪认为,新《消法》颁布后还有一段适应期,之后应该会随之发布相应的司法解释文件,对“不宜退换”商品做出解释、细化条款。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也表示,“‘7天无理由退货’不够完善,仍存争议。”他认为,需要完善的主要包括关于“不宜退货”缺少判断的标准、意外损坏责任难定以及恶意退货增加经营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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