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质冒充以售高价涉嫌侵权
10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市场上实木地板品牌档次多元,材种数以百计,栎木、番龙眼、橡木、水曲柳、紫檀、花梨等主流材种及刺槐、绿芯樟等冷门材种充斥着市场,让消费者看得眼花缭乱。不同材质价格却相差悬殊,最便宜的每平方米100多元,最贵的则达到2000多元。业内人士表示,在这些材种里,有些花色相仿,但价值差距很大,消费者又很难直观辨别,这就可能为厂商在销售过程中以低档材质冒充高档材质售高价留下可乘之机。
中国家居建材装饰协会秘书长胡中信表示,实木地板厂商错标材种有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厂商故意为之。由于它的树种很一般,或者是比较偏的树种,因此通过“傍名牌”把价格抬高;第二种是厂家不知情、不专业才标错,定义材种需经过国家相关部门鉴定,一些企业不想花鉴定费,所以私自给材种下定义;第三种是代理商为之,如某品牌在某地区的一个专卖店经营者故意欺瞒消费者,与厂家定义的材种背道而驰。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错标材质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有告知消费者产品真实情况的义务,如果以次充好,故意标错档次、隐瞒事实,就存在误导消费之嫌。“消费者在选购实木地板产品时最好让厂商在合同上标注详细规格型号及材种名称,不要按照产品标签上的俗称开具合同,尽量要在正规市场购买,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胡中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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