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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批配售型保障房下月配售

2025-05-15 07:57:23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记者 赵国陆 通讯员 李群杰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济南市保障性住房配售范围和申购程序》印发,明确配售范围、申购条件、申购程序及优先保障原则认定标准等,首批两个项目433套房源,将于6月份正式开启配售。

  据了解,济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两类人群,一是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济南高新区、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以下简称“相关区”)范围内就业的城市工薪收入家庭,二是引进人才。不限制申请人就业单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均可申请。

  其中,工薪收入家庭需具有济南市常住居民户籍(其中平阴县、商河县户籍的需持有相关区派出所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在相关区内注册的单位稳定就业,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已办理退休(经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不受限制),家庭(包含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相关区无自有住房。

  引进人才需满足4项条件:具有本市相关区户籍或持有相关区内派出所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在相关区内注册的单位稳定就业,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经认定的D类(含)及以上人才(含紧缺型人才);家庭在相关区无自有住房。

  申请配售型保障房分四个环节:进入轮候库、认购登记、摇号选房、签约入住。按照“解困优先、人才优先”的原则,特殊困难家庭和硕士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享受优先摇号权利。其中特殊困难家庭包括: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见义勇为、优抚对象、退役军人、市级以上劳模、残疾人及其他依法依规应优先保障的情形。

  记者从济南市住建局获悉,首批配售型保障房433套房源,6月份启动配售,分别是清河新筑和凤鸣新筑,户型面积从55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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