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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建楼盘不安装太阳能最高罚30万元

2018-04-09 14:15:44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本报讯 (记者丛民)日前,济南百米高层太阳能“强装令”再次升级,新颁布实施的《新建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监督管理办法》不仅界定了建设、设计、施工、生产企业等各方的责任义务,而且完善了市场监管体系。

  自2014年起,济南在100米以下新建高层住宅和集中使用热水的公共建筑强制推广使用太阳能,成为全国首个在百米高层建筑强制安装太阳能的城市。按3米层高计算,相当于33层高的建筑都要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这也意味着全部新建住宅都需安装太阳能。

  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新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太阳能与建筑主体工程一体化设计,并同步施工、验收,应视为建筑部件,购房者买了房子后,太阳能产权也就归属个人。开发商应当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确太阳能的产权、使用方法、物业管理的责任,生产企业应与业主签订维护维修服务协议书,并注明售后服务电话及联系人员等内容。

  该负责人表示,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配置太阳能的,该工程项目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予通过,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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