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担保。还有一些“理财产品”利用投资者不了解法律法规,宣称以住房、商铺、车位等不动产作为担保物,“还不上钱就给你现房”。但实际上受害者往往根本无法取得产权。
重庆市一名推销“晋愉V铺”的地产中介说,购房者在住宅正式过户前,可另外先缴纳8万元的“车位预收款”。开发商对这笔资金按年息10%给予购房者现金收益,在住宅过户前退还这笔预收款。“购买者不限于本小区住户,任何人都可以买,相当于房企把车库抵押给你,以每年10%的利息借钱。”
然而,根据重庆市现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非本小区业主禁止购买本小区车位,房屋登记机构不予过户。“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消费者存在无法收回本金,同时无法获得车位产权的风险。”陈晴说。
买房5年内返还80%房款?这是骗局!
多省市住建部门启动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现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的方式租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据了解,湖北、安徽等地已对房地产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行动。北京市打非办专项办副主任沈鸿表示,从2015年4月起,北京市已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
安徽省社科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孔令刚指出,群众贸然投资非法集资项目,其实质是参与民间借贷行为。“一些民间集资合同承诺的高利息,超过相关司法解释的年息不超过36%的上限,所谓的高收益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楼盘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投资者很难直接追诉地产公司。”陈晴说。
专家表示,居民购买正规住宅、商铺及车位,有权要求中介机构出具销售证照,并在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部门核实合同备案信息。
监管部门提示,购买非法销售楼盘或者其他不动产使用权,最终难以兑现高收益承诺,对投资者的利益损害极大。“组织参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值得引起群众警惕。”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说。
(记者/杜放 张翅 李劲峰 俞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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