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何上调?
北京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了数次调整,从最初的30万元,到此后的39万元、40万元,2007年调整到60万元,2008年提至80万元,今年开始标准再次提高到120万元。据了解,目前上海、广州、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80万元、80万元、90万元。
此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何上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在继续执行贷款差别化政策的前提下,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首套自住住房,调整贷款最高额度,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满足职工基本住房的贷款需求,减轻贷款负担。
“这次政策调整指向很明显,就是满足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满足120万贷款的对象,一是政策性住房,包括经适房、限价房等。二是90平米以下的,都是基本的自住需求。”这位负责人表示。自住房由于是商品房属性,不属于政策房。但北京自住房规定套型面积以90平米以下为主,因此大部分自住房也可以享受到。
从购房者的实际需求看,北京此前的80万元贷款额度确实存在不够用的问题。
以自住型商品住房为例,北京规定,自住房的总价一般在200万元以内。那么以一套90平米以下,总价180万元的自住房为例,首付2成就是36万,这意味着需要贷款144万元。
而公积金最高贷款80万元,还尚缺64万元。购房家庭就只能有三种选择,找父母支持,亲朋借款,把首付凑够100万元;或是选择利率更高的商业贷款,还贷压力就会增大;要么就选择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贷各贷80万和64万。
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至120万元后,意味着购房者如果想全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只用凑够60万首付即可。
公积金贷款新政四大变化
变化1
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提至120万
可贷120万
购买政策性住房,包括经适房、限价房等
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包括符合条件的自住型商品房
仍贷80万
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
第二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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