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药品流通企业内部资金流动,减轻药品款垫付压力。兰陵县医疗保障局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中选药品合同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在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前拨付到位,确保医疗机构从药品交货验收之日起至第二个月末完成支付药款。
对药品流通企业建立《药品配送质量评估考核制度》,从配送资质、能力、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每季度排名一次。对考核排名靠后的企业,采取书面警告、约谈、限期整改、暂停配送资格等方式予以处理。
为解决部分患者特殊用药需求,对于一些临床用量少、医疗机构并不配备的药品,开通带量采购药品咨询电话,畅通患者的反映渠道,搭建患者与药品流通企业之间的桥梁,以点对点的方式为患者精准购买所需药品。
为扩大带量产品使用范围,更方便快捷服务患者,兰陵县医疗保障局积极协调医保定点社会办医药机构参与带量采购工作,目前省平台已申请注册的社会办医疗机构6家,药店33家。
截至目前,前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已在兰陵县落地实施,共涉及112种药品,平均价格降幅54%;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支架价格从均价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山东省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39种中选药品已落地;山东省5类高值医用耗材,中选结果已公布。 (孙向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