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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机构将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2020-09-25 10:10:43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4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从山东省医保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高我省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日前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通知要求:

  1、支持中医药机构发展。中医药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放大医保定点中医院服务功能;医保总额预算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

  2、促进中药产业发展。支持中成药创新发展;推动中药饮片产业发展,对符合国家或山东省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促进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发挥医院中药制剂优势。

  3、支持中医诊疗技术发展。推动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鼓励中医诊疗技术传承创新,完善优先审核制度,加快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对填补重大疾病诊疗手段或诊疗项目空白的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辟审核绿色通道,支持中医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

  4、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建立适应基层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开展中医日间诊疗医保支付。

  5、支持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促进中医药与医养结合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互联网+中医药”健康发展;支持中药线上线下一体化配送。

  6、支持中药材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支持中药材互联网交易平台建设;支持中药材采购联盟建设;

  7、提高中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创新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基金监管模式;增强医保定点中医医疗机构自我管理能力。

  按照通知要求,下发文件自2020年10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6日。

闪电新闻记者 亓廷廷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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