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贺杰 高素霞)县医疗保障局对全县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全面落实落细监管措施,强化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监管力度,杜绝违规问题发生,确保定点药店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
连日来,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县所有定点零售药店(门诊)进行“拉网式”检查,主要以零售药店(门诊)是否存在违规摆放刷卡外物品、以药换药、以药换物、违规套取医保卡现金、名称地址不一致、未完整保存进销存、未完整保存医疗文书等违规行为为重点,促进药店(门诊)合规使用医保基金。
【采访】县医疗保障局审计稽核科科长 张居振
对违规的药店给予约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刷卡业务、终止服务协议等处罚。目前,已对54家定点零售药店(门诊)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另外,我们建立了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和邮箱,督促定点药店(门诊)诚信规范经营。
县医疗保障局将“网络监管”与“线下检查”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监管预警”指导现场重点稽核,不断规范药店的服务行为,管好群众的救命钱。
【采访】县医疗保障局审计稽核科科长 张居振
通过不定期查阅系统数据,对刷卡金额波幅较大的定点药店(门诊),及时进行预警并建立台账,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目前,通过网络监管预警药店(门诊)390余次。根据预警情况,不定时间、不定路线,开展重点检查,并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药店(门诊)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了整改,有效规范药店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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