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2021年,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11所高校在山东省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其中华南理工大学为今年新增的高校。
据介绍,参加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首先需要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根据高校的报名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后,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及考生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完成初审,确定进入高校测试的考生名单;高校组织测试,高校测试安排在夏季高考后进行。高校测试完成后,高校确定最终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在山东省普通类提前批填报综合评价招生高校志愿,高校依据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和高校考核成绩(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报名多个高校的本科综合评价招生,但不同学校的高校测试时间可能存在冲突,且即使获得多个高校的入围资格,进行志愿填报时也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填报。
录取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线。(王原陈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