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在医学教育领域建设80个左右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200门左右省一流课程,建设一批医学类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建设一批医学类山东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山东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就我省医学学科建设、专业布局、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深入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计划,重点支持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等学科争创国内一流,支持其他医学类学科特色发展,高标准推进康复大学(筹)建设。加大医学类省重点实验室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力度,力争新增建设2—3个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鼓励涉医类高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医学类学科专业,优先设置中医学、临床药学、全科医学(含中医全科医学)和康复医学、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学科专业(方向)。
提升医学专业学历层次,实施意见明确,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增设和现有专业招生规模,重点培养面向基层、防治结合的全科医学人才。探索设立医学类专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着力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从严控制非医药卫生类院校增设护理专业,依据专业认证标准确定护理专业单校招生规模,确保培养质量。扩大医学类研究生培养规模,全省新增研究生招生计划优先向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疾病控制、中医药等紧缺专业倾斜。积极发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实施“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
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到2022年,医学院校全部设置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面向全体医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3年内,建设20个左右山东省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争创一批国家级基地。
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医学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将医学教育专业认证结果、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等纳入高校考核体系,省卫生健康委定期公布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将教学工作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纳入医院考核评价指标。对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50%的本科专业和高职(专科)专业,减少招生计划。
“防止盲目增设附属医院,原则上一所医院只能与一个医学院校建立直属或非直属附属关系。”实施意见提出,强化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体职能,推动高校和附属医院加大教学经费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医学类高校探索二级学院与附属医院融合发展模式,深化医教协同。
作为中医药大省,山东有基础、有条件、有优势、更有责任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支持中医药院校做大做强中医学、中药学等主干专业,构建符合中医药教育规律的课程体系,提高经典课程比重并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置中医药传承创新班,支持中医药院校积极争取开展九年制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教育试点,推动名老专家“上讲台”、中青年教师“做临床”、临床医师“授经典”,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