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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确高校住宿费按“实际发生原则”收取

2020-06-08 07:52:52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受疫情影响,山东各高校的春季学期都是延迟开学,整个学期缩短了不少。那么问题来了,没住多长时间的宿舍,怎么收费?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按月计退住宿费,多收部分于学期结束后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由各学校根据本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计退。”。

  近日,山东多所高校发布住宿费退费通知!据不完全统计,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艺术学院、济南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烟台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山东管理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等8所高校,通知明确了宿舍退费政策,有的学校像山东管理学院还表示:本学期返校的,免缴在校住宿期间的住宿费,退还本学期已缴的全部住宿费(5个月)。(张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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