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在2017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深入实施国家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完善招生办法,加强考生资格审核。
国家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又称“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我省省级财政困难县及中西部地区和沂蒙革命老区的部分县等一共62个县纳入计划。考生最高可拿到一本线录取优惠。
尽管2017年政策尚未公布,但可以通过2016年政策窥豹一斑。2016年报考三个条件为:(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省属重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继续招生
除高校专项计划外,省属重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也将继续招生。报考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及居住地在52个财政困难县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的户籍;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高考成绩达到省招委划定的农村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