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济南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教科书、作业本费用全部免除!
3日,济南市政府发布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自2016年起,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用2年时间,建立统一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文件中提到,要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政策,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和消除大班额资金,对各县(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给予支持,同欧式,支持各县(市)、区落实教师工资政策。
具体的实施步骤也做出了要求,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16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81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01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按每生每年9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补助政策转化为公用经费补助政策。
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提高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免除作业本费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低保家庭和特殊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实现城市低保家庭和特殊经济困难学生应保尽保;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扩大到在校寄宿生的30%。
2017年,进一步提高农村规模较小学校的经费保障水平,对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
另外,以后年度,根据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适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措施。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