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和征求志愿考生。学校将根据各省市生源质量,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一般在不超过105%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条件符合学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在不超过120%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
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1)优先安排第一志愿报考该校考生的专业志愿,非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只能安排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2)对招生计划内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专业投档,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3)当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综合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记者 臧旭平)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