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讯 12月8日济南市教育局出台了《济南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工作意见》,和往年最大的变化是2016年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特长生不再仅仅局限于“艺术、体育”特长生,凡是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都可以招收特长生。同时意见还提出,普通高中学校的班额将有原来的56人调整为50人,并且规定“新生分班必须电脑派位,不设任何重点班、特长班”。
2016年招收“全学科”特长生 降低5分录取
为了保持与高考政策的一致性,2016年的高中特长生由原来的狭义“艺术、体育”特长,完善为广义的全学科特长。报考学科特长生的考生须具备报考普通高中的条件,且所报考的特长学科日常学习成绩为A级。取得推荐生试点学校学科特长生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参照国家高考相关政策,可在该校统招分数线下降低5分录取”。非推荐生试点学校延续原来的招生办法
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学科特长生总人数不超过30人,推荐生试点学校之间不得兼报。非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学科特长生总人数不超过80人。每所学校招收的特长生科目种类最多不超过3科。
消除大班额 每班56人减少为50人
2016年,济南市将普通高中学校的班额由原来的56人,调整为50人,也就说2016年入校的“新高一”,每班将最多为50人,到2017年所有高中班级调整到位。
《意见》还规定,新生分班须电脑派位,不设任何重点班、特长班”。
2016年招生政策之“三项完善”
和往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相比,2016年的招生政策进部分进行了完善,一是完善非寄宿制学校指标生分配政策。《意见》提出“为方便学生走读,非寄宿制市属普通高中学校经学校申请,在确保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高中学校地理位置对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数额进行定向调整。”
二是完善职业类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方式及招生程序。职业学校实施免学费政策后,需要相关部门对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审批,为此《意见》提出“在济招生的职业学校(含“3+4”本科、“2+3”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严格按照省市计划管理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执行”。同时,《意见》将职业类学校的招生程序、招生范围及生源类型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三是完善特长生的定义内涵及招生办法。为了保持与高考政策的一致性,正确引导学生家长适应新形势下特长生政策,《意见》中将特长生由原来的狭义“艺术、体育”特长,完善为广义的全学科特长。同时,提出“报考学科特长生的考生须具备报考普通高中的条件,且所报考的特长学科日常学习成绩为A级。取得推荐生试点学校学科特长生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参照国家高考相关政策,可在该校统招分数线下降低5分录取”。非推荐生试点学校延续原来的招生办法,未做变动。
四是完善县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为强化县属高中招生的主体责任,《意见》规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所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各县(市)区可根据市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本地教育实际,制定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市)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推荐生录取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2016年招生政策之“六项不变”
“六项不变”是指:一是继续实施指标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数额原则上与2015年保持不变,录取办法不变;二是继续实施推荐生、特殊考生的相关政策;三是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各学段择校生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一律不享有指标生和推荐生资格的政策;四是继续实施高中直升定向生政策;五是继续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填报办法;六是继续实行“阳光招生”,坚持“零条子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