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山东省财政厅的消息,为加大对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支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5年春季学期起,山东省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学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具体分档标准相应提高到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