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促进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均衡发展,市政府组成了由副市长侯晓滨任团长,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团长的2015年临沂市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团,于2015年3月11日开始对全市12个县区及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蒙山旅游区的2014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这次教育综合督导评估的重点:一是教育经费投入。主要评估教育经费的法定增长、公用经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拨付、学生资助和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政策的落实情况。二是办学条件。主要评估《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中所列义务教育学校的10项主要评估指标的达标情况。10项指标分别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运动场地、多媒体设备数量、学生用计算机台数、专任教师师机比、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专任教师学历、实验室数量、音体美器材种类。三是教师管理。主要评估教师待遇、教师配备、教师交流、教师培训四个方面。四是督导整改。主要评估2014年市教育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月11日,临沂市政府教育督导团两个分团分赴平邑、费县两县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由此拉开了全市2015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的帷幕。督导团审阅了平邑县政府、费县政府的教育工作自评报告,评估工作组深入到财政、教育、国税、地税、人社等有关县直部门及抽取的督导评估样本学校进行了督导评估。每个县分别评估了2个乡镇的8所义务教育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