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照经费来源等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幼儿园可以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和校车接送费;可以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床上用品费。
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收取
《办法》规定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取消政府有关部门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备案的规定,鼓励社会办学,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办法》还规定民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应当提前两个月公示。
对于一些收费细则,《办法》也做了规定,其中服务性收费中,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收取,每月应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并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床上用品费按采购合同载明的实际进价收取,供幼儿家长自愿选择。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幼儿在园天数按法定工作日计算。因幼儿自行退(转)园,或因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时停园(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其中当月入园时间累计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幼儿园退还半月费用;超过一半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孤残儿收费减免政策明确
《办法》明确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的收费减免和资助办法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资助范围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城镇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等。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孤儿免除保教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照不低于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标准予以补助。(记者孙启孟)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