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切实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力度。2009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意见》,在全市开展“威海市农村学前教育示范镇”评选活动,对2009年、2010年、2011年达标镇的中心幼儿园,分别给予每园12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励。为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协调、快速发展,2011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威海市2011-2013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决定对2012年、2013年新创建的“农村学前教育示范镇” 给予8万元奖励。通过以奖代补政策,带动了各市区创建学前教育示范镇的积极性,2009年至2012年,仅市级财政就累计投入奖补资金达到390万元。
推动幼儿园升级上档,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自2009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意见》后,通过学前教育示范镇创建工作,带动了全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新改扩建镇中心幼儿园53所,添置设施设备9万余件;镇中心幼儿园通过省级认定的达到48所,通过率达到76%,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创建学前教育示范镇52处,创建率达到88%;预计今年年底,学前教育示范镇及镇中心园省级认定通过率将达到100%。
完善幼儿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根据2011年市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我市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面向普惠性幼儿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按照在园幼儿10%的比例,平均为每生每年资助12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助学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2011至今,共面向16417名幼儿发放资助资金1324.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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